许多外出到城市建筑业务工的劳务人员,特别是那些第一次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他们没有什么可以依靠的社会网络关系,成为临时工或者说零散工是他们尽快安顿下来的唯一的途径。这在无形中助长了零散用工的存在,也为零散用工的取缔增添了难度。另一方面,由于建筑业施工的特点,遇到某些特定的工程不得不临时增加劳务人员,那么雇佣零散用工就成为施工企业首要的选择。由于零散用工的形式隐蔽这也增加了杜绝零散用工的难度。但是施工企业应该对这类劳务人员的、使用、培训、权益以及他们的操作质量等负有直接的、完全的责任。施工所在地的政府部门在对待这些存在的零散用工劳务人员时,应该将他们与成建制企业的劳务人员相同对待。
目前我国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的目的就是去除正式工与零散用工方式,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用工合同制。